发布时间: 2021-12-08 | 浏览: 552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成待报废国有资产鉴定论证工作
为认真做好学校待报废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利用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1年12月7日下午,由审计处、财务处、办公室、我院组成的学校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论证小组,对相关单位统计报送的待报废国有资产中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单价大于10万元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实地查看,在各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待报废国有资产鉴定论证工作。
学校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论证小组深入待报废国有资产各存放地点,按照清单逐一核对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单价大于10万元的国有资产编号、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对其可用性、安全性、损耗程度进行了实地查看,认真检查其使用现状,仔细了解其性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在重新征求待报废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137台件、原值48.20万元的待报废国有资产提出暂不报废处理意见。
通过此次待报废国有资产鉴定论证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倡导了“勤俭节约”和“重复利用”,为更加科学、准确处置待报废国有资产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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