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3-31 | 浏览: 216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我校做好2020-2022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19]331号)、《我校编制2020年预算和2021-2022年财政规划的通知》(校财务〔2019〕10号)和《我校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及2021-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实验〔2019〕16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各二级单位自主申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调研、专家论证等过程,按照“补充薄弱、解决急需、完善配套、突出重点、避免重复”的原则,评出22个项目为2020年教学实验室立项项目,另有备选项目3个,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实验室项目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核对信息,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书》(格式模板见附件2),确保拟购设备参数描述详细、准确,单价预算合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技术指标存在重大缺陷、预算价格严重偏离实际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被直接取消,空余资金将由备选项目补充。
2.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或执行人要追踪项目进度,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入账、建设效益考评等环节;各实验中心主任要强化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沟通、促进项目执行,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3.如有进口设备,请按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进行政府采购论证,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及专家论证意见表(格式模板见附件3)。
4.招标采购由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及各项目单位应全力配合,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顺利执行。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附件2-3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所有签名、意见及盖章等信息必须完整)。
2.报送截止时间:4月10日
3.报送地点: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411室)
4.联系人:王庆
5.联系电话:0554-6863837
附件(见电子政务):
1.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执行项目简表
2.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书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及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我校做好2020-2022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19]331号)、《我校编制2020年预算和2021-2022年财政规划的通知》(校财务〔2019〕10号)和《我校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及2021-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实验〔2019〕16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各二级单位自主申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调研、专家论证等过程,按照“补充薄弱、解决急需、完善配套、突出重点、避免重复”的原则,评出22个项目为2020年教学实验室立项项目,另有备选项目3个,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实验室项目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核对信息,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书》(格式模板见附件2),确保拟购设备参数描述详细、准确,单价预算合理。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技术指标存在重大缺陷、预算价格严重偏离实际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被直接取消,空余资金将由备选项目补充。
2.项目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或执行人要追踪项目进度,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入账、建设效益考评等环节;各实验中心主任要强化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加强项目沟通、促进项目执行,及时组织项目验收,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3.如有进口设备,请按要求自行组织专家进行政府采购论证,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及专家论证意见表(格式模板见附件3)。
4.招标采购由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负责,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及各项目单位应全力配合,确保实验室建设项目顺利执行。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附件2-3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所有签名、意见及盖章等信息必须完整)。
2.报送截止时间:4月10日
3.报送地点: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411室)
4.联系人:王庆
5.联系电话:0554-6863837
附件(见电子政务):
1.2020年教学实验室建设立项执行项目简表
2.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执行书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及专家论证意见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