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12-26 | 浏览: 207 |
各二级学院:
2018年12月15日-25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对各学院上报的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进行了初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学院《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书》内容空泛,未能站在全局高度上去规划本单位实验室设置、对应实验分室与实验课程的关联性、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
2.部分学院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与人才培养方案关联度不高,没有具体的课程与之对应,没有实验教学大纲或本科教学实验项目支撑,没有落实建设地点。
3.部分学院编制预算没有考虑到学校的财力和实际执行的可行性,存在预算偏高、目标不够清晰、依据不够充分、论证不真实、设备选型不够合理等现象。
为提高实验室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本科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要求各学院重新调整《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编制2019年实验室建设执行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2019年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为580万元,较往年有大幅压缩。请各学院根据学校总经费的实际情况编制2019年实验室建设执行计划。
2.学校实验室建设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拟遴选1380万元的项目,其中580万为正选项目,800万为备选项目。正选项目拟于2019年3月份开始执行招标采购。备选项目根据中央财政专项经费实际拨付情况,进行安排,估计于2019年9月份开始实施。
二、基本要求:
1.修订《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格式见附件2)
(1)根据实际情况及审核性评估整改要求进行修订。
(2)规划制定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不能各系部独立为政,严控重复建设。
(3)规划中要有实验室设置的总体架构图(主要包含学院(部门)-实验中心-实验分室-服务课程几个层级)以及目前各实验分室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要切合实际,避免文字空洞。
(4)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设置应首先保证本科实验教学,应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安排。且要充分利用公共实验平台,及其他单位已有实验室,避免重复申报。
2.根据规划,更新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其中2019年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需排列优先次序,原则上每个单位重点推1个正选项目,3个备选项目。
3.编制2019年实验室建设执行计划(以下简称“执行计划”),更新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及设备购置清单(格式见附件5)。
(1)执行计划必须以各学院制定的规划为依据,不得相互矛盾,没有规划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2)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要准确,单价要调研清楚,预算要切合实际,避免虚高。
(3)严控大型仪器,原则上单价超过10万元的仪器及进口设备不予购置。
(4)软件要慎重考虑,需要将已有软件列清单,并说明现在使用情况。
4.规划及执行计划须经本单位党政工作会议研究决定。
三、报送材料:
1.需要报送修订后的《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更新后的《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2019年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2018版)》及设备购置清单的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其中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完备。
2.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3.报送地点: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411室)
联系人:涂俊芳电话:6863837